日本
一、基本情況
日本的高等教育機構根據設立主體的不同,可以分為國立、公立、私立三種。
大學里的“大學院”是實施研究生教育的機構,有碩士(學制2年)、博士(學制3年)學位授予權。有些學校碩士課程和博士課程分別設立,有些學校是合在一起設立,分博士課程前期2年,博士課程后期3年,前期課程2年也視為碩士課程。
“學部”是實施本科教育的機構,有學士學位授予權。本科一般4年,醫科6年(含牙醫、獸醫,畢業后可直接報考4年制博士研究生課程)。
短期大學和高等專門學校只能實施大學專科教育,學制2-3年,頒發專科畢業證書,不能授予學位。
在學部和大學院里,除攻讀學位的正規學生外,還有“旁聽生”、“履修生”和“進修生”。這三類學生都不能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,只有“履修生”修讀的學分被承認。學部不招收“研究生”。
日本的高等教育機構大多用日語授課,少數課程用英語授課。進入日本的高等教育機構學習,要求日語國際能力考試至少達到二級。
與此前公布的名單相比,此次公布名單的主要變化是減少了已經停辦或被合并的13所公立大學和20所私立大學。
公立大學 | 國立大學 |
私立大學 |